合伙企业能将合伙人除名吗
发布日期:2022-06-30 16:44:03 浏览次数:
合伙企业能将合伙人除名吗?什么条件才能开除合伙人?近期有小伙伴问我们这个关于合伙人的问题。下面普罗米修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
我国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的同业竞争行为并不构成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形。因此,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其他合伙人不得以有限合伙人存在同业竞争行为为由将其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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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除名是多数合伙人对少数合伙人在合伙中的身份和权利的剥夺,因此法院会对除名决议进行严格审查,这要求合伙企业在作出除名决议时必须程序严谨、并且要具有法定的除名事由。
二、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有与合伙企业同业竞争的行为,因此其他合伙人以此为由对有限合伙人予以除名的,法院会认定除名决议无效。
三、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使有限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分部负责人,也不等于执行合伙事务,因此合伙企业不能以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为由将有限合伙人除名。
下面普罗米修小编在给大家分享个案例
一、曲某某是上海A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A中心)的有限合伙人,同时担任A中心北京分部的负责人。经德丰杰龙脉公司授权,A中心在中国使用德丰杰龙脉系列商标。
二、曲某某另行设立了多家与A中心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且新设公司在宣传资料上使用“德丰杰龙脉”标识。德丰杰龙脉公司以多家新设公司为被告,提起侵犯商标注册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三、2016年6月12日,A中心其他全部合伙人李广新、朱婕、李忠强、龙优公司作出《关于对有限合伙人曲某某除名退伙等事宜的决议》,认为曲某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不当行为,经所有四位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对曲某某予以除名。
四、曲某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上述除名决议无效,一审徐汇区法院认为曲某某的诉讼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的规定,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其予以除名,遂驳回曲某某的诉讼请求。
五、二审上海一中院改判,确认除名决议无效。